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架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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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/10/12 10:53:52

 
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”架构

     

常务委员(10名):

轮值主席(1名):山东省政府参事、山东省人大文化产业办公室主任、省委宣传部原副部长

秘书长(1名):

常务副秘书长(1名):

秘书处主任(1名):

 

联盟院校

联盟院校为“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”服务平台的主要成员单位。

 

联盟院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1 拥护联盟章程,遵守本章程有关内容;

2 必须是国家承认的本科、大中专院校或各类科研机构;

3 具有相对完整的研发体系,拥有参与和承担联盟有关工作的实力,致力于推动学生与实际运用结合的素质建设工程的创新和发展。

联盟院校加盟流程:

1)向联盟秘书处索取联盟加入申请书;

2)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填写完整的联盟加入申请书及单位资质复印件;

3)联盟秘书处初审申请表并上报联盟执委会;

4)联盟执委会审议通过;

5)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年费;

6)成为联盟会员,由执委会颁发联盟成员证书。

联盟院校的权利:

1)参加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课题研究;

2)可参加与联盟企业开展各种合作;

3)参加联盟体系内的教师培训;

4)优惠享受联盟体系内科研、课题研究的教学成果;

5)有权以优惠方式参加联盟举行的各种交流、培训活动等。

联盟院校的义务:

1)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课题和其它课题研究;

2)积极开展与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合作创新的活动和教学;

3)不设置障碍影响联盟科研、课题成果的转移和推广;

4)指定专人负责同联盟秘书处联系,以利开展日常工作。

联盟企业

联盟企业为“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”服务平台的主要成员单位。

联盟企业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
1 拥护联盟章程,遵守本章程有关内容;

2 必须是合法的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企业;

3 具有相对完整的产品科研、产品开发、产品销售体系及适用教育科研发展的相关软硬件产品;

4)拥有参与和承担联盟有关工作的实力,致力于推动与实际运用结合的学生素质建设工程的创新和发展。

联盟企业加盟流程:

1)向联盟秘书处索取联盟加入申请书;

2)向联盟秘书处提交填写完整的联盟加入申请书及单位资质复印件;

3)联盟秘书处初审申请表并上报联盟执委会;

4)联盟执委会审议通过;

5)签署相关协议并缴纳年费;

6)成为联盟会员,由执委会颁发联盟成员证书。

 联盟企业的权利:

1)参加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课题和其它课题研究;

2)可参加与联盟院校开展各种合作;

3)优惠享受联盟体系内科研、课题研究的教学成果;

4)有权以优惠方式参加联盟举行的各种交流、培训活动等。

联盟企业的义务:

1)积极参与联盟组织的国家级课题和其它课题研究;

2)积极推动与实际运用结合的活动和相关教学开展;

3)不设置障碍影响联盟科研、课题成果的转移和推广;

4)指定专人负责同联盟秘书处联系,以利开展日常工作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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