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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 2013/2/20 9:22:20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近日,一些地方出台规定,对输入姓名查询名下房产作出专门约束。原因是“住房信息的不正常流出,引发市民对住房信息安全的担忧”。 财产信息属于个人隐私。我们不能写个姓名,就去随意查询他人的银行存款;同样,对个人房产信息,也应有必要的保护。严控“以人查房”,本身并没有错。这是一项早有明文规定的政策,也是各国保护个人隐私的通行做法。一些城市出台相关规定,只是重申或执行有关法规而已。耐人寻味的是,本为“解忧”的规定,却引发了新的担忧。人们担心,那些“房姐”、“房叔”是否可以高枕无忧了?在“房产反腐”的当下,这种疑问有一定的普遍性。 其实,要纾解这些担忧也不难。比如,监察机构对领导干部申报的房产信息,理应有更严格的登记、核查和监督;在严控“以人查房”的同时,反贪机构更要加强对公务人员来源不明财产的调查。如果这些措施同时跟进,就能既实现保护隐私的初衷,又打消庇护贪腐的焦虑。 我们常说,改革要系统配套。出台任何规定,不仅要考虑自身合法,更要顾及群众期待。唯此,反腐倡廉才能给群众以信心,改革发展才能凝聚更多力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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