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务院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
最新信息
    
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..
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..
韵动节拍丨秋天伊始,立个健康小..
“让种粮也能够致富”(总书记的..
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
在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&..
推动文明交流互鉴 凝..
热点信息
     部分参展艺术家合影 山东省政府参事、省..
山东政产学研书画联谊展在林业大..
孙大威作品
2012年度山东政产学研合作示..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架构
协同创新 厚积薄发—..
2012山东省文化与区域经济发..
王羲之作品欣赏
来源:新华社   2017/10/17 13:14:01

新华社北京10月16日电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,国务院日前印发《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自2017年起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。

《通知》指出,土地调查是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。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,目的是全面查清当前全国土地利用状况,掌握真实准确的土地基础数据,健全土地调查、监测和统计制度,强化土地资源信息社会化服务,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需要。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,对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、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意义。

《通知》明确,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对象是我国陆地国土。调查的主要内容是: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地类、位置、面积、分布等状况;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,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;土地条件,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、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。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,应当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,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、分布和保护状况。

《通知》强调,调查以形成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的全国土地利用现状数据为目标。具体安排是:2017年第四季度开展准备工作;2018年1月至2019年6月,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;2019年下半年,完成调查成果整理、数据更新、成果汇交,汇总形成调查基本数据;2020年,汇总调查数据,完成调查工作验收、成果发布等工作。

《通知》要求,各地区、各有关部门要按照“全国统一领导、部门分工协作、地方分级负责、各方共同参与”的原则组织实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。为加强组织领导,国务院决定成立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,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,负责本地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。
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秘书处 版权所有
网站声明  |  网站地图  |  联系我们  |  站长信箱 
Copyright © 2012-2013 by http://www.sdzcxyhzlm.com all rights  reserved 鲁ICP备12025900号 公安备案编号:370103290000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