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 页 | 新闻中心 | 政策法规 | 政产学研资源 | 产业动态 | 研究成果展示 | 理论探讨 | 文化交流 | 关于我们 |
![]() |
|
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来源:大众日报 2018/5/21 13:43:42 | 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|
近日,山东省教育厅下发《关于做好2018年度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》,要求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对接我省新旧动能转换“十强”产业和乡村振兴计划,积极参与“新工科”“新医科”“新农科”建设。 2018年我省高校本科专业重点设置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、能体现学校优势特色的、与社会需求结合度高的应用型本科专业,设置服务支撑动能转换、产业转型升级、培养引领未来技术和产业发展人才的专业。鼓励学校设置前沿、紧缺、交叉融合的专业,调优专业结构,不断提高应用型人才培养质量。 本科专业总数量在50个及以上的高校,应以调整优化专业结构为主要目标,2018年原则上不予新增本科专业;如确需新增专业且符合重点设置原则的,可采取新增与撤销或停招和撤销专业合计等数量置换方式申请,原则上年度调整新设专业数量不超过5个。专科专业数量多于本科专业数量的本科高校,应尽快调整专业结构,将专科专业调整为相应的本科专业,该类院校年度新增设和调整增设专业数量不超过6个,其中新增设专业数量不超过3个。其他院校年度增设本科专业数量不超过3个。公办本科院校原则上不再增设专科专业。 |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秘书处 版权所有 | 网站声明 | 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| 站长信箱 Copyright © 2012-2013 by http://www.sdzcxyhzlm.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鲁ICP备12025900号 公安备案编号:37010329000010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