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:5年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
最新信息
    
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举行第二..
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..
韵动节拍丨秋天伊始,立个健康小..
“让种粮也能够致富”(总书记的..
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
在“五一”国际劳动节到来之际&..
推动文明交流互鉴 凝..
热点信息
     部分参展艺术家合影 山东省政府参事、省..
山东政产学研书画联谊展在林业大..
孙大威作品
2012年度山东政产学研合作示..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架构
协同创新 厚积薄发—..
2012山东省文化与区域经济发..
王羲之作品欣赏
来源:新华社   2019/3/25 12:20:46
原标题:山东:5年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

  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能力,山东省政府日前发布《关于打造“政产学研金服用”创新创业共同体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用5年左右时间,以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为示范样板,培育30个以上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,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。

  山东省提出,按照省级统筹、省市共建原则,在济南组建山东产业技术研究院,充分赋予其自主权和决策权,集聚全球高层次人才团队,提升创新能力和产业化水平。支持青岛、烟台市探索建设以对外开放合作、大企业引领、促进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等为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。支持其他城市立足本地资源禀赋、产业基础,因地制宜探索建设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共同体。

  山东要求,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由市政府或省直有关部门提出申请,并制定建设规划,确定预期目标,省政府统筹支持建设,建设期2-3年。在资金支持方面,山东省财政安排资金,根据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的目标绩效,给予每个省级创新创业共同体最多5000万元补助。

  据介绍,通过创新创业共同体建设,山东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0%左右,有研发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占比达40%左右,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3%左右。(邵鲁文)
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秘书处 版权所有
网站声明  |  网站地图  |  联系我们  |  站长信箱 
Copyright © 2012-2013 by http://www.sdzcxyhzlm.com all rights  reserved 鲁ICP备12025900号 公安备案编号:370103290000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