山东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征求意见
最新信息
    
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..
习近平回信勉励全国特岗教师代表
合集:新华社推出纪念抗战胜利8..
《求是》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..
2025年《开学第一课》纪念抗..
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&n..
《求是》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..
热点信息
     部分参展艺术家合影 山东省政府参事、省..
山东政产学研书画联谊展在林业大..
孙大威作品
2012年度山东政产学研合作示..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架构
协同创新 厚积薄发—..
2012山东省文化与区域经济发..
王羲之作品欣赏
来源:舜网-济南日报   2020/9/14 14:24:14

        记者了解到,山东省教育厅就《山东省省级中小学生研学基地管理办法(试行)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。征求意见稿对省级研学基地应具备的条件进行了细化,并对运行和管理进行明确。省级研学基地实行周期管理,管理周期3年,推荐申报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基地优先从省级研学基地中推荐。

 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,申报省级研学基地应具备相应条件,正式运行3年以上,累计接收参加研学实践教育中小学生不少于1万人次。配备研学实践教育专员,负责对接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工作;配备专业研学实践指导老师,能够提供面向中小学生群体的专业讲解和指导服务。接待能力较好,原则上能够同时容纳200人以上中小学生参加活动,能为中小学生集体研学实践活动开辟“绿色通道”;区位条件好,交通、食宿、医疗便利。研学实践项目收费要低于同期学生票价和旅游团队票价,收费标准向社会公开。

  省级研学基地申报工作每年开展一次。省级研学基地实行周期管理,管理周期3年。一期届满,基地申请复评。复评合格的,保留其称号,进入下一个管理周期;复评不合格的,撤销其称号。

山东政产学研合作联盟秘书处 版权所有
网站声明  |  网站地图  |  联系我们  |  站长信箱 
Copyright © 2012-2013 by http://www.sdzcxyhzlm.com all rights  reserved 鲁ICP备12025900号 公安备案编号:37010329000010